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公告
2016年第2号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2016年8月)
违纪违规应试人员拟处理决定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相关规定,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拟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2016年8月)宁波考区市直考点违纪违规应试人员给予以下处理:
档案号 |
考试科目 |
违纪情况描述 |
依据条款 |
处理意见 |
330201000048369 |
word 2007 |
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 |
第七条第(五)项 |
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 |
现予公告。
应试人员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考风考纪监管部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4—87132080。
2016年8月23日